PE100给水管招标比价相关事项
1、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次招标的PE100给水管为公司工程特殊用管(牵引、增压用等),执行标准:GB/T13663-2018、必须是全新料,管材必须有喷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质量好,信誉好,口碑好,且价格合理;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地级市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本次招标为公司内部招标。我们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告,参与者通过快递加盖红章的相关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018年后的国家级的权位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与县级市以上的自来水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等)进行报名;
5、中标方式:报名参与单位就我公司常用规格的PE100管(DN315*1.0MPa、DN225*1.0MPa、DN160*1.25MPa、DN110*1.25MPa,6米/支)分别报价(含税、含检测费、送货到位开票价。注:每批都抽样检测)。报价单加盖单位红章后以快递的形式邮寄到我公司,我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多科室参与监管的情况下统一开启,最终确定最低价中标;
6、全年供货总量:PE管年用量约50万元,成交后合同签订半年,半年不变价,具体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7、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中标后,中标单位打一份承诺书给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在使用你单位管材在使用过程中若因管材质量问题给我公司造成意外损失,必须承担一切损失费用;
8、中标方必须交纳3万元质量保证金给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如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我们将终止合同,并从质保金中扣除给我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质保金不足扣除的,中标方需继续赔偿;合同正常履行到期后,我们将在一周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9、供货方式:分批次供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供货到位,随货必须有合格的出厂证及检测报告;
10、送货地点: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指定地点;
11、付款方式:电汇;货到检测合格后付款80%,余款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合同终止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12、公告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邢同春
联系方式:13625191798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二O二O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