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管、PPR管邀请招标相关事项
1、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次招标的PE管、PPR管为公司工程特殊用管(牵引用、增压用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周边自来水公司在用的国内外一线知名大品牌,质量好,信誉好,口碑好,且价格合理;生产厂家内部必须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国家级管材检测中心;同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地级市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提供有效期内“中国绿色环保产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我们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告,参与者通过快递加盖红章的相关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014年后的国家级的权位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与周边自来水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等)进行报名,但参与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内外知名大厂家,实收资本必须在1亿以上;对参与报名的生产厂家,我们将进行资质、生产规模考核审查,最后择优确定有实力的两至三家作为被邀请对象;
5、中标方式为被邀请对象就公司常用规格的PE管(DN315*1.0MPa、DN225*1.0MPa、DN160*1.25MPa 、DN110*1.25MPa)、PPR管(DN63*7.1、DN50*5.6、DN32*3.6、DN25*3.5、DN20*2.8)分别报价(含税送货到位开票价),报价单加盖单位红章后以快递的形式邮寄到我公司,我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多科室参与监管的情况下统一开启,并进行统一评分,最终由公司评标小组确定谁中标(注:PE100管、PPR管分开报价,可以是两个厂家);
6、全年供货总量:PE管年用量约50万元,PPR管年用量约50万元,成交后合同签订一年,一年不变价,具体数量以一年实际用量为准;
7、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打一份承诺书给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在使用你单位管材在使用过程中若因管材质量问题给我公司造成意外损失,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8、中标方必须交纳3万元质量保证金给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如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我们将终止合同,并从质保金中扣除给我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质保金不足扣除的,中标方需继续赔偿;合同正常履行到期后,我们将在一周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9、供货方式:分批次供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供货到位,随货必须有合格的出厂证及检测报告;
10、送货地点: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仓库(第二自来水厂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1、付款方式:电汇,发票(必须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票)到一周内全额付款。
公告时间: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11日
联系人:邢先生 手机号码:1362519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