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聚合氯化铝招投标相关事项
1、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独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供应商必须提供地级市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我们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告,参与者通过快递加盖红章的相关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015年后的县级以上疾控中心的检测报告等)进行报名,报名单位如超过3家,我们将对报名的生产厂家进行资质、规模考核审查,最后择优确定有实力的3-4家作为被邀请对象;
5、中标方式为把三家被邀请对象同时约到公司一起报价,谁价格最低谁中标,报价为开票价;
6、全年供货总量:每年约800吨,成交后合同签订一年,实际供货量以一年期限实际用量为准;聚合氯化铝的指标为国家一类标准,液体聚合氯化铝的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必须大于等于10%;
7、中标后,第一次货到现场我们将委托我市疾控中心进行抽检,报价含一次疾控中心检测费用;
8、中标方必须交纳1.5万元质量保证金给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如出现一次检测质量不合格,我们将终止合同,并从质保金中扣除给我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如正常履约,一年合同到期后,我们将无息退还质保金;
9、供货方式:分批次供货,液体聚合氯化铝每次30吨,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供货到位,货到现场公司化验室人员将自行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我们将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10、送货地点:暂定为液体聚合氯化铝为兴化市第二自来水水厂(兴化城郊);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1、付款方式:液体聚合氯化铝每60吨开一次票,凭公司化验室合格的检测报告全额付款。
1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3日。
联系人:邢同春;手机号码:13625191798